張基立牧師-外顯的善行,內裡的敬虔
外顯的善行,內裡的敬虔
經文:馬太福音5、6章 張基立牧師
壹、 前言
我們所處的時代,是一個渴望「被看見」的時代。人們習慣透過打卡、分享、發文來展示自己的生活,也希望自己的努力、成就與付出能得到別人的認可。然而,這樣的文化也可能影響我們的信仰生活。我們是否也開始期待別人看見自己的服事、奉獻、善行?我們的信仰,是為了榮耀神,還是希望得到人的稱讚?今天主耶穌帶領我們思想一個重要的課題:信仰應當有外顯的善行,但更需要內裡真實的敬虔。
貳、 內文
一、 基督徒應當有外顯的善行(馬太福音5章13-16節)
耶穌說:「你們是世上的鹽,也是世上的光。」鹽具有調味、防腐的功能,光則能照亮黑暗。主沒有要門徒把信仰隱藏起來,反而說:「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」又說:「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」因此,耶穌吩咐門徒: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
可見,基督徒應該有獨特而明顯的特質,很容易被人看見。如同光、鹽和山上的城市一樣的明顯。好的行為不是可有可無,而是基督徒該有的生命見證。當人看見基督徒生命中的良善、公義、憐憫與愛,就有機會認識那位改變我們生命的神。
二、 善行的價值取決於內在的動機(馬太福音6章1、3-4、6、16節)
到了馬太福音第六章,耶穌又提醒門徒: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,故意叫他們看見。」乍看之下,好像與第五章有所衝突。一方面要人看見好行為,一方面又不要在人前行善。其實,耶穌並沒有自相矛盾,真正的關鍵在於動機。第五章的重點是:「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將榮耀歸給天父。」第六章所責備的是:「故意叫人看見自己,好得人的稱讚。」
所以,耶穌不是禁止公開的善行,而是責備刻意炫耀自己的行為。問題不是外在是否被看見,而是心裡真正想得到的是什麼。因此,我們需要常常省察:我的服事,是希望得到人的掌聲,還是希望神得著榮耀?我的善行,是為了建立自己的形象,還是為了見證基督?。
主耶穌接著提到施捨、禱告與禁食。施捨,不是為了讓人知道自己的慷慨;禱告,不是站在人前表現自己的屬靈;禁食,也不是刻意讓人知道自己的虔誠。真正的敬虔,是即使沒有人看見,仍然忠心地活在神面前。
主說:「你禱告的時候,要進你的內屋,關上門,禱告你在暗中的父。」這不是否定公開禱告,而是提醒我們,敬虔首先建立在人與神真實的關係,而不是建立在人對自己的評價。因此,真正重要的不是外在宗教行動的多少,而是裡面是否有敬畏神的心。外面的行為若沒有裡面的生命,就容易流於形式;但當裡面充滿對神的愛與敬畏,外面的善行便自然流露。
三、 先有內在敬虔,才有外在見證(馬太福音6章9-13節)
主禱文一開始,不是先求自己的需要,而是先求:「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;願祢的國降臨;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」
這提醒我們,生命真正的優先順序,是先讓神居首位,再祈求自己的需要。因此,信仰不是只有外面的表現,更重要的是內在生命是否紮根於神。當內裡的敬虔穩固,外顯的善行才是自然流露;當內在生命健康,外在見證才能真實。
參、 結語(彼得前書2章9節)
今天,主不是要我們在「外顯」與「隱藏」之間二選一,而是教導我們正確的次序。神仍然要我們如光鹽一般影響世界,讓人看見基督徒生命中的善行;同時,神也提醒我們,所有的善行都必須建立在敬虔的生命之上,而不是建立在人的掌聲之中。
因此,我們不要只停留在宗教的形式,也不要追求人的稱讚,而是先培養與神真實的關係。當內裡充滿敬虔,外面的善行就自然流露;當人看見我們生命中的光,也就不是把榮耀歸給我們,而是歸給天父,願一切榮耀都歸給神。